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售后服务管理规定
作者:  发布时间:2012-11-03  浏览次数:1698  

一、售后服务规范

按规定着装。服装整洁、面部清洁。
头发要梳理整齐,不留长发、怪发,女员工不得浓妆艳抹。
语言文明,不说脏话,举止得体。
信守诺言,按约定时间准点到达。
尊重用户,按用户要求摆放产品。
不收礼品,不吸顾客一支烟,不饮一瓶饮料。
耐心解答,并将顾客意见及时向公司反馈。

二、送货任务的下达与执行

由销售业务员填写《送货单》,报销售科科长审核签名后,《送货单》生效。
包装车间或装卸工接到《送货单》后,与接货人约定具体送货时间,与库管员输出库手续。
应收余款金额在贰万元以上的送货任务,包装车间主任必须亲自带队完成。
装卸工负责指挥货物装车,辅助工与库管员在搬抬与装车时,必须轻拿轻放,避免货物破损。
装卸工负责质量。
将执行完毕的《送货单》交包装车间主任统一掌管。

三、个人用户余款收缴

销售人员在用户《送货单》上签名验收后,填写《收据》,收取余款。
收款人必须在收到余款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将款缴付销售部出纳,并将余款收缴情况登记在《余款收缴台帐》上。
因货物损坏,用户拒付款,在《送货单》备注栏注明破损状况后,请用户验收。
用户提出质量异议,拒付部分余款,销售人员必须赶到现场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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